公司在2020年一季度亏损3亿美元,244亿美元负债,却只有258亿美元总资产,资产负债率94.6%,美国疫情结束似乎遥遥无期,公司只能申请破产保护了。
破产重生的期待
大家关心的肯定是,赫兹破产了,这个百年老店是不是就没有了。答案是否定的,赫兹不会没有,还有可能涅槃重生。
为什么呢?因为赫兹租车申请的是美国破产法中的第十一章破产重整,而不是第七章破产清算。
如果企业申请第11章破产重整,法院会要求申请企业在监督下继续保持运营,并制定企业重组方案,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制定偿债计划。
如果企业申请第7章破产清算,那么破产法院会任命财产管理人将企业关闭,启动清算程序,出售企业资产用以偿债,最后解散企业。
所以,在第11章破产重整安排下,濒临破产的企业仍能继续经营,企业不会受债权人挤兑而陷入更大的困境,这样就为公司起死回生赢得了时间。
事实上,不少公司都经历了第11章破产法的起死回生。
最经典的案例在航空业。
2011年11月,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的母公司AMR公司(AMR Corporation)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截至2011年9月30日,AMR公司总资产为247亿美元,而债务达296亿美元。同时,公司持续巨额亏损,2010年亏损4.71亿美元,到2011年9月份就已经亏损了9.82亿美元。
在进入第11章破产保护程序之后,美国航空缩减人工成本12.5亿美元,裁员1.3万人(占其员工总数的近15%),停止对员工的四项养老金计划。同时,重新签署供应商合同,节约开支。通过破产保护,美国航空暂停了部分飞机租赁合约,与融资租赁方重新谈判,节省成本近4.2亿美元。
2013年12月,美国航空公司完成重组,退出第11章破产保护程序。美国航空在重组的两年内成功削减了成本,提高收入,走出破产保护程序后的2014年,美国航空集团净盈利28亿美元,并持续盈利到疫情发生前。
如果在美国航空提交破产申请时购买了它的股票,那么在后来美国航空与全美航空宣布合并的时候,这笔投资可能已经翻了好几倍。不仅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完全的保障,公司的股权投资者也避免了损失,甚至还赚了钱。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到,破产重整其实是一次把病人关在ICU里的重度手术。破产重整保护让病人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追缴,待病人手术完成重新产生活力后,负债能力也就恢复了,企业和债权人双赢。
而破产清算,是直接把病人整死清算了,没得救了,债权人能拿回来多少不知道;债权优先于股权,股权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人)基本上分文不剩。
所以,赫兹上周五晚间公布申请破产保护后,虽然股价在盘后下跌近40%,市值仍有4亿美元。
在我国,也有破产重整成功的例子。
例如,著名的“11超日债”违约事件是首个上市公司债券违约事件。2014年4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因连续三年亏损,超日公司被暂停上市。
上海一中院指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管理人。管理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9家公司作为联合投资人。管理人结合超日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意向投资人综合考察,确定由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超日公司重整案的投资人,9家联合投资人出资19.6亿元用于超日公司重整。
重整完成后,超日公司更名为协鑫科技,并于2014年实现盈利。2015年8月,*ST超日在深交所恢复上市,“11超日债”本息全额受偿。这个案例其实是重整加借壳。超日的股票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后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