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租车为啥没有采用招投标形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公务租车形成一定规模前,实际上现在的形式更加灵活。“拿某一个单位来说,公务用车的频次相对不多,而且时间也不固定。”这位人士说。
据了解,对绝大多数汽车租赁公司而言,公务租车是一次难得的发展契机。而市场“门槛”制定过后,或许会加速行业的整合。
租赁业亟须加强市场监管
汽车租赁业迎来发展契机,但一些老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其中,合肥汽车租赁业第三方监管的缺失,一直为人诟病。在记者采访中,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呼吁,应当尽快出台行业准则,使得产业能够有序发展。
记者了解到,1998年,交通部曾为汽车租赁业设置了一道准入门槛: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有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但是,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原本主管汽车租赁行业的运管部门没有此项行政管理权。2007年底,《汽车租赁业暂定规定》废除,使得这一行业没有了专门的法规约束。目前来说,合肥大型汽车租赁公司四十多家,上规模的小型公司,则多达三四百家。对于大部分汽车租赁公司来说,只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式营业,没有部门对他们的具体业务作出管理。市场监管的缺失,除了降低了准入门槛,也让整个市场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由于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我们的汽车租赁业只能列入普通服务行业,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困难。”合肥梦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汽车租赁行业没有获得应有的政策支持,企业经营风险大。此外,行业诚信度差、市场混乱,都是有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需要有政策和法规进行引导。